有部分司機
因為記錯了清分日
期導致“超分”
在這里
給大家重新科普一下
01 駕照的清分日期
駕照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(fā)證日期,每年在發(fā)證日期那天系統(tǒng)將自動清分。
從駕駛證的“初次領證日期”起算,一個記分周期為12個月,滿分為12分,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,如此類推不斷循環(huán)。
比如,12月5日取得駕駛證,那么至第二年的12月4日24時為一個記分周期,從第二年的12月5日起為一個新的記分周期。
駕駛證的“清分規(guī)則”
是怎樣的呢???
可以清零
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,所有罰款已經繳納的,記分予以清零。
不能清零
記分雖未達到12分,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,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。所以,大家請記得及時處理交通違法并繳納罰款,以免把記分帶到下個周期哦~
溫馨提示
持A類、B類(大型客車、牽引車、城市公交車、中型客車、大型貨車駕駛證)以上準駕車型的司機,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駕駛證有記分的,需在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參加審驗學習。
同時
如果駕駛人辦理了增駕
其清分日期依舊按照
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日期計算
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
記分大于或等于12分
則需要根據記分分值、駕駛人車型
參加“滿分學習”
02 駕照的換證日期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六條明確規(guī)定:
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,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,換發(fā)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;
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,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,換發(fā)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。
以上面這張駕駛證為例,其在2018年11月5日領證后,可以在2028年11月5日前換發(fā)長期有效駕駛證。
那么駕駛人可以提前多久
辦理期滿換證呢?
答案是90天!
如果駕駛人逾期未換證
應該怎么辦?
這個問題
和逾期的時長息息相關
1.逾期1年以內:可以直接換
駕駛證過期一年內的,可以正常辦理“期滿換證”業(yè)務。重要提醒:逾期期間不允許駕駛機動車上路。
2.逾期1-3年:重考科目一
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未到三年的,駕駛證會被系統(tǒng)注銷,此種情況屬于“注銷可恢復”狀態(tài),駕駛人通過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進行換證,可以恢復駕駛資格。
3.逾期3年以上:重新報考駕駛證考試
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三年,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考試,才能恢復駕駛資格。
所以
如果駕駛人因出國、服兵役等原因
無法及時辦理換證
一定要上交管12123APP申請
延期換證哦!
03 駕照的審驗日期
駕駛證審驗業(yè)務其實主要和三類人群相關:
1、持有大中型客貨車的機動車駕駛人(持A、B照駕駛人)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達到12分的;
2、校車駕駛人;
3、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(fā)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。
駕駛證審驗日期是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日期之后的30日內。
例如,林某,駕駛證記分為9分,初次領取駕駛證日期為2023年5月31日,那么他的審驗日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起往后順延30日內,30日之后沒有審驗的駕駛證狀態(tài)為逾期未審驗。
同時,如A類、B類駕駛證
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無記分
或在審驗有效期截止前
通過學法減分將記分清零后
即可無需參加審驗
大家都搞清楚了
駕照上的
這些“重要日期”了嗎?
別忘了提醒身邊的親友?。?/p>